供给侧1号私募投资基金_单产品公告合并协商函

时间:2024-07-09   点击次数:289

  • 尊敬的投资者:


    您好,感谢持有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“供给侧 1 号私募投资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。根据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,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符合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,自 2024 年 8 月 1 日开始将不得新增投资者,不得展期,除因追加保证金需要募集外不得新增募集规模,合同到期后进行清算。


    为了避免本基金转入被动存续,我司基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原则,结合相关监管文件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约定,对本基金场外衍生品内容(收益凭证/收益互换/场外期权)进行了删除,详情请见附件:/upload/file/20240709/20240709101247384738.pdf


    上述变更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,本次变更不会影响本基金合规运作,我司将继续专业合规运作本基金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。


   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。


    特此公告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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